关于对乌兰察布市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乌兰察布市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乌兰察布市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共有118人进入拟聘用人员范围,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474-8324039
0474-8303202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请于公示期结束后履行报到、聘用手续。
报到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报到地点:市直单位拟聘用人员到拟聘用单位报到;各旗县市区拟聘用人员到所属旗县卫健委报到。
(二)市直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市卫健委、市民政局负责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各旗县市区拟聘用人员由各旗县市区卫健委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四)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附件:《乌兰察布市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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