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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管理员〗

关于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发展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审核方式进行。

1.审核时间:

2024125,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2.审核地点:

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发展中心(察哈尔西街人防综合楼)2楼西会议室。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6)《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

7)本人编制卡复印件(须复印单位类别页、本人姓名页)因本单位编制卡未及时更新无法提供编制卡的,提供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事业编制的必须写明所在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

8)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证明);

9)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缺额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以拨打报考人员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一天内分时段联系报考人员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年龄、学历学位等)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审查安排,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排队入场并在指定区域等待,依次审查。

(四)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须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应聘人员离场时,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五)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474-8816112  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发展中心综合科

监督电话:0474-8325884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发展中心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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