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乌兰察布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3年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现公布笔试成绩并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
(一)乌兰察布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45分以下的应聘人员不具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条件。
(二)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网址:http://115.28.96.217:8026/cjcx/index.aspx)。
二、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发布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30日-8月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具体安排如下:
1.2023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上午,报考兴和县、商都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下午,报考察右后旗、卓资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2023年 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上午,报考集宁区、凉城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下午,报考四子王旗、察右前旗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2023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上午,报考丰镇市、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下午,报考察右中旗中小学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地点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文体中心
乘车路线:乘9路、19路到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下车。
五、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毕业证、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4.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7.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准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一天内分时段联系考生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报考类别和审核分组安排,应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排队入场并在指定区域等待并依次审核。应聘人员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
(五)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18647492767、18647442767、18647462767。
监督电话:0474-8322356(乌兰察布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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