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考察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经考察部门确定的考察合格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详见附件1,下午不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体检,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地点。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解放大街157号)门诊楼七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474—2263841)。
(三)体检费用为500元,个人自理(仅限手机微信支付)。
(四)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具体体检要求参照附件2《体检健康须知》。
(六)参加体检人员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报名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通过报名电话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健康体检须知.doc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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