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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竞争性比选
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比选人员
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竞争性比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市委巡察办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拟比选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比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的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受理电话:0474-8814516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发现拟比选人员不符合比选条件的,取消比选资格,因取消比选资格或拟比选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计划数缺额的,按考察人员重新进行递补。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比选人员到比选部门报到。
(三)拟比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比选部门对比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录用名单》.xls
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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