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保密工作自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中心保密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经研究,我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保密自查工作,特制定自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以及一系列保密法律、法规。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特殊地位作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筹划工作、组织建设,有效提升保密工作质量效益。充分认清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打好保密工作主动仗。深入分析当前保密工作存在的矛盾问题,拿出治本之策、实施综合防范,不断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推进我中心保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加强保密管理,夯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促进保密工作精准化管理,提升保密工作科学化水平,巩固现有成果,完善制度,建立保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保密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保密工作自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中心保密工作的组织开展。
组 长:梁志杰 党支部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志芬 副主任
成 员:张玉涛 综合科负责人
韩逸民 信息管理科科长
乔慧丽 考务科科长
张 龙 综合科副科长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张玉涛同志兼任,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学习阶段(11月1日—11月7日)。召开中心干部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网络安全法》以及一系列保密法律、法规,使全中心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自查阶段(11月8日—11月15日)。各科室针对所负责的涉密文件、实训机房、试卷库、保密室、废卷库、办公电脑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保密工作落实情况、保密制度建设、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载体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记录、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情况等,以及撰写实训基地、试卷库、保密室、指挥平台情况概括。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23日)。各责任科室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在中心大会上汇报整改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24日—11月30日)。通过整改,各科室查漏补缺,形成制度性文件,由综合科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中心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涉密人员开展保密自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这项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各科室在开展自查时,务必做到范围不减,程序不少,应查必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检查,确保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法制观念,积极加强保密基础性工作建设,推动保密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三)完善制度,力求常效。要贯彻以查促防、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的要求,通过自查,大力促进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落实。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制度,查漏补缺,研究提出加强保密管理的长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保密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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